# 110303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臺北市民政團隊聯合頒獎典禮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決標日:110/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雙寅誠略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3,000
原始預算
$ 354,500
底價金額
$ 35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代碼 3.7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小姐/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56190#1999#1109
機關代碼 3.7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自治行政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聯絡人 謝小姐/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56190#1999#1109
傳真號碼 (02)27598799
電子郵件信箱 bca-hwele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4 17:30
開標時間 109/12/1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7,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民政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7月31日(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廣告業)、I5(設計業)、J6(藝文服務業)、J7(休閒服務業)、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或法人、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窗口:民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0,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當天參與開標人員請全程配戴口罩。另配合本府門禁管制,出席廠商當天請提早報到,並通知本局承辦同仁引導進入。 ******************************************************************** 4.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依該點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規定)。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
聯絡人
謝小姐/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56190#1999#1109
機關代碼
3.7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自治行政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聯絡人
謝小姐/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56190#1999#1109
傳真號碼
(02)27598799
電子郵件信箱
bca-hwele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4 17:30
開標時間
109/12/1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7,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民政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7月31日(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廣告業)、I5(設計業)、J6(藝文服務業)、J7(休閒服務業)、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或法人、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窗口:民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0,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當天參與開標人員請全程配戴口罩。另配合本府門禁管制,出席廠商當天請提早報到,並通知本局承辦同仁引導進入。 ******************************************************************** 4.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依該點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規定)。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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