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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民政局收發室(因應疫情管制門禁請電洽:1999轉6192連先生至本府市政大樓1樓收件)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分2階段完成(詳契約及需求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
1.冷凍空調業: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 。
2.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3.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廠商應檢附空調設備冰水主機之維護保養及操作服務相關訓練證明文件或曾經執行冰水主機300RT以上(含)維護保養、維修之服務實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5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5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窗口:民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0,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公告底價〕:新臺幣93萬元整。
4.為因應嚴重新冠肺炎疫情,當天出席參與開標人員請全程配戴口罩,另配合本府門禁管制,出席廠商當天請提早報到並通知本局承辦人謝小姐(02-27256190)協助引導進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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