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2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清明、中元節祭祀各項便民服務、交通維持計畫規劃及清明節追思音樂會委託規劃設計及執行案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決標日:114/10/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璐露野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20,000
原始預算
$ 6,365,000
底價金額
$ 6,3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招標:游小姐;履約:羅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總務課/墓政管理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游小姐;履約:羅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16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3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本處不可中斷之主要業務,影響甚鉅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總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下列兩種組合擇一。 (1)組合一(以下需同時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2)組合二(以下需同時符合)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業、IZ12010、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本案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基本資格為專業技師事務所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交通工程,應檢附文件詳如第16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羅小姐,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866。 二、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評選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三、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四、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8轉29695。 五、投標書應併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六、本案為115年度預算,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3)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4)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審議程序時,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本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未屆前述期限時,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招標:游小姐;履約:羅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總務課/墓政管理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游小姐;履約:羅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16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3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本處不可中斷之主要業務,影響甚鉅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總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下列兩種組合擇一。 (1)組合一(以下需同時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2)組合二(以下需同時符合)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業、IZ12010、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本案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基本資格為專業技師事務所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交通工程,應檢附文件詳如第16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羅小姐,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866。 二、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評選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三、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四、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8轉29695。 五、投標書應併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六、本案為115年度預算,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3)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4)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審議程序時,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本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未屆前述期限時,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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