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61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臺北市懷愛館清潔維護勞務採購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決標日:114/0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余隆昌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240,000
原始預算
$ 13,244,600
底價金額
$ 13,2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26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總務課/懷愛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26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sn224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不另外議價,擴充服務期間上限2個月(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247萬4,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7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本處不可中斷之主要業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且未編列物價調整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包含: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郭辦事員,聯絡電話:(02)8732-9686分機29750。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22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廠商請求釋疑期限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2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86分機29695。 5、公告底價:1,324萬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26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總務課/懷愛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郭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26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sn224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不另外議價,擴充服務期間上限2個月(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247萬4,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7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本處不可中斷之主要業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且未編列物價調整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包含: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郭辦事員,聯絡電話:(02)8732-9686分機29750。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22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廠商請求釋疑期限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2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86分機29695。 5、公告底價:1,324萬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