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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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電話
(02) 87329686 #29798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163@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70元。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殯儀館館區外觀影響治喪民眾觀感甚鉅,為維持為民服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6日至112年11月13日(90日曆天)。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E901010油漆工程業。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何課員,聯絡電話:(02)87329686分機29726。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7月12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2年7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86分機29695。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同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6、廠商參與投標前,請至本處進行現場實地勘查,請先聯絡殯儀館現場人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聯絡資訊如下(請於本處辦公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間來電及預約會勘):
(1)第一殯儀館
①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45號
②現場人員:劉先生【電話:8732-9686分機28055】(請事先預約)
(2)第二殯儀館
①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②現場人員:王小姐【電話8732-9686分機29754】(請事先預約)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何課員,聯絡電話:(02)87329686分機29726。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7月12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2年7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86分機29695。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同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6、廠商參與投標前,請至本處進行現場實地勘查,請先聯絡殯儀館現場人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聯絡資訊如下(請於本處辦公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間來電及預約會勘):
(1)第一殯儀館
①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45號
②現場人員:劉先生【電話:8732-9686分機28055】(請事先預約)
(2)第二殯儀館
①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②現場人員:王小姐【電話8732-9686分機29754】(請事先預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