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清明、中元節祭祀各項便民服務、交通維持計畫規劃及清明節追思音樂會委託規劃設計及執行案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決標日:110/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璐露野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30,000
原始預算
$ 4,578,000
底價金額
$ 4,5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招標:王小姐;履約: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王小姐;履約: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21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0/11/3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兩種組合擇一: (1)組合一(以下需同時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2)組合二(以下需同時符合)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其中專業技師事務所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依投標須知第16點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陳小姐,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716。 2、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評選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19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0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4、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5、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8轉29695。 6、投標書應併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7、本案為111年度預算,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3)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4)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本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處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於開標前提早抵達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招標:王小姐;履約: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王小姐;履約: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7329686#29798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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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0/11/3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兩種組合擇一: (1)組合一(以下需同時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2)組合二(以下需同時符合)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其中專業技師事務所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依投標須知第16點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陳小姐,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716。 2、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評選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19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0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4、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5、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8轉29695。 6、投標書應併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7、本案為111年度預算,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3)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4)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本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處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於開標前提早抵達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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