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10 已決標公告

第一殯儀館廢棄水塔拆除等工程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決標日:106/08/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玄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8,866
原始預算
$ 666,086
底價金額
$ 631,000
決標折數
88.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黎先生
聯絡電話 (02)87329726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黎先生
聯絡電話 (02)87329726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20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9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黎課員,聯絡電話:(02)25131054。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8月23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06年8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5。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同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黎先生
聯絡電話
(02)87329726
機關代碼
3.79.2.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林小姐;履約:黎先生
聯絡電話
(02)87329726
傳真號碼
(02)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20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9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黎課員,聯絡電話:(02)25131054。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8月23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06年8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5。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同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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