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208@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營業代碼具有下列之一者: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JZ99141殯葬設施經營業。
(2)如屬JZ99151殯葬禮儀服務業,需附本市殯葬主管機關許可備查文件或外縣市殯葬服務業取得之本市殯葬主管機關備查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張課員,聯絡電話:(02)25131055。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月24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06年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5。
5、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開會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6、投標書應併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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