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08號7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08號6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08號6樓(庶務課收發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8月30日止(詳契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依據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事務機器製造業(CB0102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投標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開標方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5月1日(含當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4年5月2日。
※本標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