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92號四樓
電子郵件信箱
cf_tthuang@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92號5樓(本所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92號5樓行政庶務課收發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依據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列有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等與本案有相關性之廠商。
(2) 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證明,擇一檢附。
2.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7月24日前將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7月26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三、簡報時間:108年7月30日下午2時0分起,本機關不再另行通知。
1.地點: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5樓(本所5樓會議室)
2.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3.簡報當日下午1時30分至1時50分開放廠商觀看現場及測試簡報相關用具,並於下午1時50分至2時0分辦理簡報廠商簽到作業。
四、本採購案成立評審小組,且不公開評審小組委員名單。
五、履約標的現場勘查請洽本所承辦人黃小姐,電話:27533043分機51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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