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原招標文件有記載期間、項目、金額或數量者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間自決標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11 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整,擴充項目為本案活動所需工作人力或各式軟體、硬體項目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號(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2樓辦公室)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2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本勞務採購案之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辦公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601010 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799990 其他休閒服務業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6月22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6月24日前,以電話或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2.受理疑義、異議窗口: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電話:02-25923934分機13,傳真:02-25852730,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辦公室。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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