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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_sunny0731@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未及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一年度採購作業,機關通知依本契約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延長至新契約發包為止,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即最長不得超過114年3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多功能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辦公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須部分符合之情形為 :
(6)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JZ99090喜慶綜合服務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I03060管理顧問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相關業者。
1.機電維護業務得委由分包商代辦,分包廠商應具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以上營業登記證資格,並於投標時檢附。
2.投標廠商應具有高空作業人員,該人員應具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照,並於投標時檢附資格證照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電話:02-25923934分機16。傳真:02-25852730,臺北市大龍街275號明倫堂2樓辦公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