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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限最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108萬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B項-三角錐: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限最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43萬500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A項:3萬元。B項-三角錐:1萬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050)、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五金批發業(F10601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309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990)、五金零售業(F206010)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F21309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其他零售業(F299990)。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71萬3,600元整。B項-交通錐:27萬6,9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6萬元;B項-三角錐:2萬5,000元。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分送至本機關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
【履約期限】
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依本規格提送LED反光警示套環樣品1個至本機關進行外觀審核,俟機關審核無誤並書面通知廠商後始得量產,自通知次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若樣品經機關進行外觀審核結果不合格,則廠商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再次送樣予機關進行外觀審核,如廠商有送樣逾期情形,每日依該項目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B項-三角錐:自決標次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5.2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本案採購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共1,972組;B項-三角錐共1,028個。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微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缴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