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90,179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物價波動無影響計畫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須任一項符合):
國內廠商: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或化學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辦理環境工程或化學品災害防救相關工作。
c.其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及化學災害防救相關論文或執行成果影本。
(3)學校
a.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或章程或其他證明文件。
b.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化學災害防救相關論文或執行成果影本。
(4)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製造業(C大類)、營造及工程業(E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I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J大類)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
c.其他證明文件: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及化學災害防救相關論文或執行成果影本。
(5)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二)2。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及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4.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至115年11月30日完成採購標的規定之工作事項。另派駐機關人員其工作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完成。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0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3.2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3.2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餘詳閱招標文件。
8.請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請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9.本府市政大樓電梯已無管制,如有專人親送投標文件,請逕行送至本局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發(02-27287226)。
10.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約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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