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S0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臺北市河川水質監測系統操作維護計畫」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1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承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80,000
原始預算
$ 3,110,920
底價金額
$ 3,0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檢中心陳俊帆或秘書室陳芝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28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環境檢驗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環檢中心陳俊帆或秘書室陳芝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28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chen3052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51萬2,28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6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有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期限後至者為準)至115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廠商需具有5年內相關水質遠端監測系統建站實績,並於投標時檢附該實績之結算驗收證明書以供審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需具有5年內相關水質遠端監測系統建站實績,並於投標時檢附該實績之結算驗收證明書以供審查。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及廠商確認瞭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期限:115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期限後者為準)至115年12月15日止。 3.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5.無保固保證金。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11.2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11.2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須知五十九、規定辦理。 11.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02-27597996地址: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檢中心陳俊帆或秘書室陳芝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28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環境檢驗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環檢中心陳俊帆或秘書室陳芝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28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chen3052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51萬2,28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6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有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期限後至者為準)至115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廠商需具有5年內相關水質遠端監測系統建站實績,並於投標時檢附該實績之結算驗收證明書以供審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需具有5年內相關水質遠端監測系統建站實績,並於投標時檢附該實績之結算驗收證明書以供審查。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及廠商確認瞭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期限:115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期限後者為準)至115年12月15日止。 3.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5.無保固保證金。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11.2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11.2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須知五十九、規定辦理。 11.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02-27597996地址: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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