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16&7306
電子郵件信箱
la-722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1)預估GPS租賃數量為1,049臺,每月依實際安裝數量計價。
(2)機關保留有增購至多14臺及移機(免費更換安裝車輛)之權利,並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延長履約期限27個月之權利,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増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38萬671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環保局文書股
履約期限
(一)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次日起70日曆天內將全部標的物(含GPS及網路追蹤管 理平台)安裝測試完成。 (二) 租賃期間:廠商自驗收合格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履行採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CC01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每台每月新臺幣118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務採購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次日起70日曆天內將全部標的物(含GPS及網路追蹤管理平台)安裝測試完成。
3.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1)預估GPS租賃數量為1,049臺,每月依實際安裝數量計價。 (2)機關保留有增購至多14臺及移機(免費更換安裝車輛)之權利,並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延長履約期限27個月之權利,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増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38萬6,718元。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押標金5萬元、履保金11萬元,保固金無。
6.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1.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1.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9.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10.本案前曾於113.12.23開標,因投標廠商未達3家而流標,爰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