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行契約義務及有效管理履約風險。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行契約義務及有效管理履約風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內政部消防署公告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清冊名單者
2.其他詳投標須知十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投標須知附件之資格價格審查表
( 二)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本次招標文件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投標廠商未檢附本次領標憑據投標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公告底價】底價為每支新臺幣26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其他】
1.本採購案採單價決標。
2.詳如補充說明書。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2萬元整。
5.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3個月(日曆天)止。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2.2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2.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11.得標廠商需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2.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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