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S028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臺北市資源回收流向掌握暨回收站升級計畫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0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33,050
原始預算
$ 6,149,500
底價金額
$ 6,133,0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資循科王鐘賢或秘書室張恩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04/7212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資源循環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聯絡人 資循科王鐘賢或秘書室張恩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04/7212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u1797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3.2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補助金額 2,77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7 09:3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所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2)廠商具製造業(C大類)、營造及工程業(E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I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J大類)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 (3)餘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及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需提服務建議書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及審查表。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副本14份)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無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後續將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7.本案若預算經立法院或本市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8.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資循科王鐘賢或秘書室張恩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04/7212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資源循環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聯絡人
資循科王鐘賢或秘書室張恩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04/7212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u1797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3.2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補助金額
2,77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7 09:3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所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2)廠商具製造業(C大類)、營造及工程業(E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I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J大類)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 (3)餘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及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需提服務建議書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及審查表。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副本14份)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無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後續將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7.本案若預算經立法院或本市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8.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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