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38,721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決標日為114年1月1日以後者,則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環境工程科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須含環境保護相關事項 。
(3)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電機工程業(E6)、通信工程業(E7)、或營業項目包括:監視、監控、電腦、網路及通信等器材之買賣或安裝(僅須符合一項)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服務建議書15份。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5萬元整。
4.無保固保證金。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6.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11.1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3.11.1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9.餘詳閱招標文件。
10.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須知59(四)規定辦理。
11.請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請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12.本府市政大樓電梯已無管制,如有專人親送投標文件,請逕行送至本局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發(02-2728722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221傳真:27597996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