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m039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固定式車輛輻射偵測儀維修及功能升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3/05/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陽一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88,000
原始預算
$ 2,114,280
底價金額
$ 2,110,000
決標折數
98.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處理場蘇慧美或秘書室王祥宇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廢棄物處理場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聯絡人 處理場蘇慧美或秘書室王祥宇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1
傳真號碼 (02)27597966
電子郵件信箱 la-sue@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3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文書股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20天(預估至113年11月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或F213100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人力者:曾受原廠Thermo舉辦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人員。 應附證明文件:_曾受原廠Thermo舉辦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非中文,應檢附中文翻譯)。若其內容不足以檢視或判斷者,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11萬元整。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有輻射偵測儀原廠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之人員_;應附證明文件:_曾受原廠Thermo舉辦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非中文,應檢附中文翻譯)。若其內容不足以檢視或判斷者,視為不合格標。 4.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 【履約地點】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場地磅站(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5.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3.5.2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處理場蘇慧美或秘書室王祥宇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廢棄物處理場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聯絡人
處理場蘇慧美或秘書室王祥宇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1
傳真號碼
(02)27597966
電子郵件信箱
la-sue@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3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文書股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20天(預估至113年11月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或F213100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人力者:曾受原廠Thermo舉辦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人員。 應附證明文件:_曾受原廠Thermo舉辦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非中文,應檢附中文翻譯)。若其內容不足以檢視或判斷者,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11萬元整。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有輻射偵測儀原廠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之人員_;應附證明文件:_曾受原廠Thermo舉辦維護或操作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非中文,應檢附中文翻譯)。若其內容不足以檢視或判斷者,視為不合格標。 4.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6萬元整。 【履約地點】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場地磅站(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5.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3.5.2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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