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2149,179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本機關保留第1項、第3項增購20%之權利,第1項畚斗一批:13萬2,760元,第3項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21萬6,763元,合計34萬9,523元,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畚斗一批:3萬元,清溝工具一批:4萬元,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1.畚斗一批:塑膠日用品製造業(C805030)、五金批發零售業(F106、F206)、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C804990)、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CA01990)或其他相關行業等及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2.清溝工具一批: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五金批發業(F106010)、五金零售業(F206010)、清潔用品批發業(F1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F207030)、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其他零售業(F299990)或其他相關行業等。
3.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金屬製品製造業(CA02)、機械製造業(CB01)、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 及漆料、塗料零售業(F207010)等與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畚斗一批:66萬3,800元整;清溝工具一批:85萬3,650元整;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105萬1,302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
履約保證金額度:畚斗一批:6萬元;清溝工具一批:8萬元;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10萬元。
【履約地點】履約地點:廠商應將採購標的送達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並由廠商於30日內依附表分送本局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履約期限】
第1項畚斗一批: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決標次日起算 60 日曆天內(含於交貨期內)依採購規格表製作大畚斗、中畚斗樣品乙組,送本局確認外觀及顏色,確認後經書面通知始得量產(送樣審查日期含於交貨期內),倘廠商送樣無法於規定期日完成合格送樣,則視為廠商無承做能力,以解除契約方式辦理;若送樣核可,則該樣品留本局作為後續驗收之外觀及顏色對照,若有任何疑慮請至本局業務科參考原設計樣品。
第2項清溝工具一批: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含)全部交清。
第3項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
1.每項僅1家得標廠商,各投標廠商可得標2項。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4.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3.4.1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 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清除小廣告用具及清洗用具各一批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83,817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