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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原契約單價條件後續擴充:
1.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648萬元整。
2.可延長契約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修頒之勞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僱用證明文件(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本案皆需具有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執行臨場健康服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僱用證明文件(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本案皆需具有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執行臨場健康服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
1.價格每1小時新臺幣5,000元整(含交通費及誤餐費),每月預定計18場次,每場次3小時,依實際辦理時數計價,預估1年醫師臨場服務總計216場次,因本局人員作業特性,醫師臨場健康服務時間及地點,廠商需依機關指定之時間與地點執行。
2.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本案皆需具有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執行臨場健康服務;另所屬醫療機構之醫師如有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等情況依醫師法第8條之2或相關醫療法規規定辦理。
3.本案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一併提出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本案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項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通過後辦理決標;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依同點第4項第2款辦理。
6.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加,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8.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加,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10.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12.25期限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2.12.2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1797,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