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S017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內湖復育園區除草及環境維護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2/0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波阿斯工業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5,000
原始預算
$ 750,000
底價金額
$ 740,000
決標折數
79.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處理場廖志修、秘書室黃翊汶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6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廢棄物處理場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處理場廖志修、秘書室黃翊汶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6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even@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後,因本局發包作業之需要,本局得依原契約條件、單價,要求承商繼續承作最多12個月(預計金額7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6 09: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或自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修頒之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需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登錄有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等載有園藝、景觀、清潔維護等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74萬元整。** 【履約期限】自112年1月1日或自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廠商資格摘要:營業項目需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登錄有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等載有園藝、景觀、清潔維護等項目。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 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第(四)款規範辦理,預算數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5.本採購除草及灌木區除草數量預估為15次,滯洪池清理數量預估為1次,樹枝修剪1次,機關得視實際需求增減除草及灌木區除草次數以及滯洪池清理次數,環境維護以每日1人為原則。 6.本採購案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 除草(含灌木區除草)、樹枝修剪以及滯洪池清理作業預計期程待決標後由機關指定並通知廠商,廠商需依排定期程進場作業。 (2) 通知之履約期限以7日曆天內完成,並於完工當日或次一上班日通知機關辦理後續現場查驗。 7.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12.2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2.1.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因疫情期間,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辦公區域暫不對外開放,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總收文(02-27208889轉7226),本局將由專人收件。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處理場廖志修、秘書室黃翊汶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6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廢棄物處理場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處理場廖志修、秘書室黃翊汶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26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even@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後,因本局發包作業之需要,本局得依原契約條件、單價,要求承商繼續承作最多12個月(預計金額7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6 09: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或自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修頒之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需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登錄有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等載有園藝、景觀、清潔維護等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74萬元整。** 【履約期限】自112年1月1日或自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廠商資格摘要:營業項目需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登錄有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等載有園藝、景觀、清潔維護等項目。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 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第(四)款規範辦理,預算數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5.本採購除草及灌木區除草數量預估為15次,滯洪池清理數量預估為1次,樹枝修剪1次,機關得視實際需求增減除草及灌木區除草次數以及滯洪池清理次數,環境維護以每日1人為原則。 6.本採購案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 除草(含灌木區除草)、樹枝修剪以及滯洪池清理作業預計期程待決標後由機關指定並通知廠商,廠商需依排定期程進場作業。 (2) 通知之履約期限以7日曆天內完成,並於完工當日或次一上班日通知機關辦理後續現場查驗。 7.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12.2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2.1.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因疫情期間,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辦公區域暫不對外開放,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總收文(02-27208889轉7226),本局將由專人收件。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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