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6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2149,721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a-wutzuying@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27&orgId=3.79.15&cno=111m063&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07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行業別為: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07990)、化學原料批發業(F1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F20720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國際貿易業(F401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於7個工作日內分送本局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4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廠商應於本局驗收合格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依附表分送本局各使用單位。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因疫情期間,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本局秘書室總收文(02)27208889#7226,本局將派員至1樓接洽。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9.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10.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fetched_at
2022-09-28T20:11:09+08:00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149,7214
電子郵件信箱
la-wutzuying@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27&orgId=3.79.15&cno=111m063&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行業別為: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07990)、化學原料批發業(F1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F20720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國際貿易業(F401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於7個工作日內分送本局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4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廠商應於本局驗收合格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依附表分送本局各使用單位。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因疫情期間,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本局秘書室總收文(02)27208889#7226,本局將派員至1樓接洽。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9.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10.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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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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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車用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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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34-基本化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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