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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本局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各項得標廠商自決標之日起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空氣品質監視及控制設備、材料及零件之買賣、設計安裝與施工;消防安全之設備買賣、設計安裝與施工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因疫情期間市政大樓4樓以上電梯管制,到府投標時可電洽本局收文單位(02-27208889轉1770)。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說明、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
3.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第1項小型空氣呼吸器3萬4,000元、第2項四合一氣體偵測器8,500元、
第3項救命器9,000元。
【保固保證金】第1項小型空氣呼吸器1萬元、第2項四合一氣體偵測器2,500元、
第3項救命器2,700元。
【履約地點】:臺北市,俟本局驗收合格後分送本局指定單位。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5.3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6.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5.因疫情期間,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秘書室承辦人黃翊汶(02-27208889#7216),本局將派員至1樓接洽。
6.本案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報價單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