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m04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臺北市精密噪音計汰換」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1/03/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利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2,000
原始預算
$ 560,000
底價金額
$ 560,000
決標折數
50.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檢中心顏子修或秘書室吳姿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3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環境檢驗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環檢中心顏子修或秘書室吳姿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31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wutzuyi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下列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採購標的相關。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與履約能力有關】: a.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環境音量監測設備供應或銷售之證明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完工證明書或契約書影本(至少需包含封面、簽約用印頁面及工作項目證明頁)(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可明白顯示曾供應或銷售過環境音量監測設備,如所附文件無法證明,視為不合格標)。 b.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規格文件】: a.應檢附精密噪音計型錄,並對應本標案規格一一標示所採用機型、規格,該型錄若非中文,於對應設備規格處以中文標示註記。 b.噪音計周邊配備、相關配備及噪音監測資料處理軟體等採購項目,投標商於開標時無需附型錄供規格審查,應檢附切結同意書。 c.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履約地點】:依本局指定地點。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50日曆天內全部標的物必須交清(含安裝、測試、教育訓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萬6,800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得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本案設備必要之電源配置及缐路安裝等事宜(本局不另行補助),若有現勘需要請與本局人員連絡及安排(連絡人員:顏子修,連絡電話:(02)2823-6160分機831)。 2.預定決標日111年4月29日。 3.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因疫情期間,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本局秘書室總收文(02)27208889#7226,本局將派員至1樓接洽。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3.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3.2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檢中心顏子修或秘書室吳姿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3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環境檢驗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環檢中心顏子修或秘書室吳姿瑩
聯絡電話
(02)28236160#831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wutzuyi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下列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採購標的相關。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與履約能力有關】: a.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環境音量監測設備供應或銷售之證明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完工證明書或契約書影本(至少需包含封面、簽約用印頁面及工作項目證明頁)(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可明白顯示曾供應或銷售過環境音量監測設備,如所附文件無法證明,視為不合格標)。 b.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規格文件】: a.應檢附精密噪音計型錄,並對應本標案規格一一標示所採用機型、規格,該型錄若非中文,於對應設備規格處以中文標示註記。 b.噪音計周邊配備、相關配備及噪音監測資料處理軟體等採購項目,投標商於開標時無需附型錄供規格審查,應檢附切結同意書。 c.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履約地點】:依本局指定地點。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50日曆天內全部標的物必須交清(含安裝、測試、教育訓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萬6,800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得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本案設備必要之電源配置及缐路安裝等事宜(本局不另行補助),若有現勘需要請與本局人員連絡及安排(連絡人員:顏子修,連絡電話:(02)2823-6160分機831)。 2.預定決標日111年4月29日。 3.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因疫情期間,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本局秘書室總收文(02)27208889#7226,本局將派員至1樓接洽。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3.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3.2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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