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m04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TANA大型破碎機輸送帶側鈑、刀具等料件1批」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1/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帝凱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40,000
原始預算
$ 3,716,300
底價金額
$ 3,650,000
決標折數
9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4 - 開礦, 挖掘及建築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處理場黃祥貿或秘書室姚若凡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19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場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處理場黃祥貿或秘書室姚若凡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19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yaojofa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業 ■國外廠商:芬蘭共和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因疫情期間市政大樓4樓以上電梯管制,到府投標時可電洽本局收文單位陳怡文(02-27208889轉1770)。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不公告底價。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2.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萬元整。 3.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9萬元整。 4.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料件經查驗合格後,得標廠商將料件安裝於本局TANA 220DT履帶式大型破碎機上(106-破碎2),期限為自本局將破碎機交由得標廠商起(含)30日曆天內完成。 5.履約地點:本局廢棄物處理場。(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3.1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處理場黃祥貿或秘書室姚若凡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19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場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處理場黃祥貿或秘書室姚若凡
聯絡電話
(02)26511434#119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yaojofa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業 ■國外廠商:芬蘭共和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因疫情期間市政大樓4樓以上電梯管制,到府投標時可電洽本局收文單位陳怡文(02-27208889轉1770)。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不公告底價。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2.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萬元整。 3.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9萬元整。 4.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料件經查驗合格後,得標廠商將料件安裝於本局TANA 220DT履帶式大型破碎機上(106-破碎2),期限為自本局將破碎機交由得標廠商起(含)30日曆天內完成。 5.履約地點:本局廢棄物處理場。(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37號)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3.1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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