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m03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移動式攝影機維修開口合約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1/03/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友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526
原始預算
$ 240,000
底價金額
$ 220,000
決標折數
98.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清科柯丁權,秘書室張凱元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75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環清科柯丁權,秘書室張凱元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75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yuan031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保留次年度增購1倍金額之權利(24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詳細價目表單價續約核算付款,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0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E701010 電信工程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相關行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憑據、押標金繳納憑據、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檢核表、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期限】 1.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4萬元整,契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保留未來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4萬元之權利,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延長期間廠商同意依本契約所附單價調整表之單價計算。 3.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提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際交貨數量辦理結算。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3.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3.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秘書室承辦人電話:02-27208889轉7216 9.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10.本案自機關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若有需要,得通知廠商延長契約,最長至112年12月31日。延長期間廠商同意依詳細價目表計價,詳如採購規範。 11.廠商如須觀看本局移動式攝影機實品,得洽本案聯絡人後至各清潔隊觀看各型號移動式攝影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清科柯丁權,秘書室張凱元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75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環清科柯丁權,秘書室張凱元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75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yuan031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保留次年度增購1倍金額之權利(24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詳細價目表單價續約核算付款,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0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E701010 電信工程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相關行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憑據、押標金繳納憑據、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檢核表、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期限】 1.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4萬元整,契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保留未來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4萬元之權利,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延長期間廠商同意依本契約所附單價調整表之單價計算。 3.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提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際交貨數量辦理結算。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3.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3.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秘書室承辦人電話:02-27208889轉7216 9.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10.本案自機關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若有需要,得通知廠商延長契約,最長至112年12月31日。延長期間廠商同意依詳細價目表計價,詳如採購規範。 11.廠商如須觀看本局移動式攝影機實品,得洽本案聯絡人後至各清潔隊觀看各型號移動式攝影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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