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75,7216
電子郵件信箱
la-eve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保留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5萬1,200元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CE01990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相關行業等與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一.電子領標憑據、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三.
(一) 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25日曆天內,檢附型錄(規格書)正本(若為外文應註記中文或另附中文翻譯本),並註記符合規格表一、各項規格,以利本局辦理規格審查作業,本局確認廠商所提供之機型符合規格表要求後,將書面通知同意依所提供機型交貨,驗收時本局依所送之型錄(規格書)規格驗收。
(二) 本案招標文件-裝設位址圖為提供廠商投標參考,安裝時以現場需求為準,廠商如投標前欲至安裝現場場勘,得洽本案聯絡人後至各安裝地點現勘。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履約地點】:本局各清潔隊,詳裝設地點及數量表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75日曆天交貨完畢。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2.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4.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因疫情期間,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秘書室承辦人黃翊汶(02)27208889#7216,本局將派員至1樓接洽。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2.14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2.1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