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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預算金額20%之權利,反光衣:57萬1,200元,安全帽:3萬8,592元,合計60萬9,792元,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6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反光衣:14萬元,安全帽: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1.反光衣:塑膠製業批發(C805)、交通標誌器材批發(F113)、其他紡織及製造批發(C399)、其他批發(F199)及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CZ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2.安全帽:五金批發業(F106010)、五金零售業(F206010)、清潔用品批發業(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F207030)、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其他批發業(F199990) 、其他零售業(F299990)或其他相關行業等及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開底價】第1項反光衣底價為:279萬7,165元整;第2項安全帽底價為18萬6,930元整。
【其他應附文件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將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反光衣:28萬元,安全帽:1萬元。
【保固保證金額度】反光衣:8萬元。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本局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與本局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並由廠商依附表分送本局指定單位後解除。
【履約期限】
1.反光衣:自決標次日起算180日曆天內全部交清。
(1)承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樣品製作日及樣品審核期程皆含在交貨期180日曆天內併算),依本局規格製作樣品1件及本案使用之本年度反光材檢測合格報告(回歸反射性能)。送本局確認,確認無誤後始得量產,其背面依個人編號網版印刷,字體字形及印刷位置如規格表圖示。
(2)樣品1件及本年度反光材檢測合格報告兩者欠缺其一視為送樣未完成,如有送樣逾期,依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2.安全帽:自決標次日起算90日曆天內全部交清。
【其他】
1.各投標廠商可投標及得標2項,每項次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2.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2.1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7.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請一律全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8.因疫情期間,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辦公區域暫不對外開放,如有專人親送投標文件,請先電洽承辦人陳彥儒(02-2728722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