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84,721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a_hua@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度「有機物委外堆肥再利用」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2&orgId=3.79.15&cno=111S067&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15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本府N213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每項次分別以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業務內容與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相關。
c、其他: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肥料登記證。
(2)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須包含:C801110肥料製造業、F107050肥料批發業或F207050肥料零售業。
b、其他: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肥料登記證。
(3)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a、出具「履約能力聲明書」,敘明每月可處理(再利用)臺北市環保局委託清運之堆肥廚餘有機物數量(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項次1:底價為新臺幣3,500元整/公噸、項次2:底價為新臺幣3,500元整/公噸。 【其他應附文件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履約能力聲明書」、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期限】每項次分別以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 1.本案項次1預計委託處理量822.85公噸、項次2預計委託處理量548.57公噸(依實際決標金額計算),採最低價決標,每項次決標予1家投標廠商,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項,另開決標順序如下: 先開第1項次後,第2項次依序開決標 。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複數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9.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9.1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7.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請一律全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1、傳真:02-2759799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2,880,0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1,920,000元
fetched_at
2022-09-08T14:18:44+08:00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84,7214
電子郵件信箱
la_hua@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2&orgId=3.79.15&cno=111S067&seq=02&UpdSq=01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本府N21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履約期限
每項次分別以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業務內容與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相關。 c、其他: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肥料登記證。 (2)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須包含:C801110肥料製造業、F107050肥料批發業或F207050肥料零售業。 b、其他: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肥料登記證。 (3)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a、出具「履約能力聲明書」,敘明每月可處理(再利用)臺北市環保局委託清運之堆肥廚餘有機物數量(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項次1:底價為新臺幣3,500元整/公噸、項次2:底價為新臺幣3,500元整/公噸。 【其他應附文件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履約能力聲明書」、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期限】每項次分別以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 1.本案項次1預計委託處理量822.85公噸、項次2預計委託處理量548.57公噸(依實際決標金額計算),採最低價決標,每項次決標予1家投標廠商,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項,另開決標順序如下: 先開第1項次後,第2項次依序開決標 。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複數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9.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9.1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7.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請一律全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1、傳真:02-2759799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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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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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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