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台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26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a-fyj.maruko@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含套量作業時間)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函頒之財物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載有CK01010 製鞋業、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等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押標金繳納憑據。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0份
5.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5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3萬元整。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由機關指定,如指定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獨立空間堆放),惟地點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分送本機關指定單位清點數量無誤後責任解除。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含套量作業時間)
【未來增購權利】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算金額10%,新臺幣45萬585元),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有利標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3.25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4.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數量為預估數,應以實際套量為準。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4,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22T16:24:40+08:00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台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電子郵件信箱
la-fyj.maruko@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含套量作業時間)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函頒之財物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載有CK01010 製鞋業、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等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押標金繳納憑據。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0份 5.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5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3萬元整。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由機關指定,如指定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獨立空間堆放),惟地點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分送本機關指定單位清點數量無誤後責任解除。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含套量作業時間) 【未來增購權利】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算金額10%,新臺幣45萬585元),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有利標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3.25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4.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數量為預估數,應以實際套量為準。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4,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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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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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安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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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29-皮革與皮革品,鞋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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