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3304,721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a-yaojofan@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4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N205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衛生紙38萬元整;洗衣肥皂7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批發業(F107)、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化學原料及其製品零售業(F207)及其他未分類業(ZZ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餘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底價部分文字「洗衣肥皂2,000個」更改為「洗衣肥皂2,000箱」
更正投標文件「規格表」
延長等標期1天,更正開標時間為110年2月24日上午9:30於本府2樓北區205會議室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
衛生紙76萬5,000元整;洗衣肥皂14萬元整。
【底價】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底價為:
衛生紙12,000箱765萬元整;洗衣肥皂2,000箱142萬元整。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先與本局協商,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由機關通知廠商分送數量,並送至機關指定地點後解除,驗收合格後及運送途中貨物毀損滅失風險及價金危險悉由廠商負擔。
【履約期限】
1.衛生紙:廠商於110年4月21日前第一批交貨交清標的物2,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於110年5月21日前第二批交貨交清標的物2,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於110年6月21日前第三批交貨交清標的物2,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於110年9月10日前第四批交貨交清標的物6,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
2.洗衣肥皂:廠商於110年4月9日前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機關指定地點。
【其他】
1.各投標廠商可投標及得標2項,每項次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2.1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2.2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7,656,0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1,422,000元
fetched_at
2021-02-18T01:38:18+08:00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3304,7211
電子郵件信箱
la-yaojofan@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N2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衛生紙38萬元整;洗衣肥皂7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文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批發業(F107)、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化學原料及其製品零售業(F207)及其他未分類業(ZZ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餘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底價部分文字「洗衣肥皂2,000個」更改為「洗衣肥皂2,000箱」 更正投標文件「規格表」 延長等標期1天,更正開標時間為110年2月24日上午9:30於本府2樓北區205會議室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 衛生紙76萬5,000元整;洗衣肥皂14萬元整。 【底價】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底價為: 衛生紙12,000箱765萬元整;洗衣肥皂2,000箱142萬元整。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先與本局協商,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由機關通知廠商分送數量,並送至機關指定地點後解除,驗收合格後及運送途中貨物毀損滅失風險及價金危險悉由廠商負擔。 【履約期限】 1.衛生紙:廠商於110年4月21日前第一批交貨交清標的物2,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於110年5月21日前第二批交貨交清標的物2,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於110年6月21日前第三批交貨交清標的物2,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於110年9月10日前第四批交貨交清標的物6,000箱,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局指定地點。 2.洗衣肥皂:廠商於110年4月9日前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送至本機關指定地點。 【其他】 1.各投標廠商可投標及得標2項,每項次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2.1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2.2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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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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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衛生紙及洗衣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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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353-肥皂,清潔劑,香水及盥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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