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S014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臺北市執行已登記責任業者營業量查核專案計畫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0/0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8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資循科祝婉綾或秘書室陳彥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56,722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資源循環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資循科祝婉綾或秘書室陳彥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56,7221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chenyenju@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3 09:3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會議室專區低層北區N203旁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假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會計師事務所 a.會計師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b.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 1.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無保固金。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1.2期限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1.1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若預算經立法院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資循科祝婉綾或秘書室陳彥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56,722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資源循環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資循科祝婉綾或秘書室陳彥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56,7221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chenyenju@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3 09:3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會議室專區低層北區N203旁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假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會計師事務所 a.會計師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b.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 1.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無保固金。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1.2期限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1.1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若預算經立法院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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