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m015 已決標公告

109年職工教育年度講習餐盒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9/0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統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5,000
原始預算
$ 42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職安科洪郁婷或秘書室鄭維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343,7216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職業安全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聯絡人 職安科洪郁婷或秘書室鄭維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343,7216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claire@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屆時以實際參加人數辦理結算,本機關保留增購5%(212份,餐盒每份新臺幣100元,共計新臺幣2萬1,200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3月17日起至7月14日止,分12批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或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屬F5餐飲業(即食餐食工廠或餐盒食品製造業) 且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衛生合格餐盒廠商之服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除因不可抗力或本局因業務考量之因素改期外,原則上自109年3月17日起至109年7月14日止,廠商應依109年職工年度教育講習餐盒數量分送地點表之日期供餐。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服務企劃書一式10份。 2.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整。 【其他】 1.本公告登載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小組之評審方式詳評審需知,評審後依評比序位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進行議約。 2.第一次公告如未能達到3家以上,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每個便當100元整。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1.15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1.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聯絡人
職安科洪郁婷或秘書室鄭維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343,7216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職業安全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聯絡人
職安科洪郁婷或秘書室鄭維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343,7216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la-claire@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屆時以實際參加人數辦理結算,本機關保留增購5%(212份,餐盒每份新臺幣100元,共計新臺幣2萬1,200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3月17日起至7月14日止,分12批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或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屬F5餐飲業(即食餐食工廠或餐盒食品製造業) 且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衛生合格餐盒廠商之服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除因不可抗力或本局因業務考量之因素改期外,原則上自109年3月17日起至109年7月14日止,廠商應依109年職工年度教育講習餐盒數量分送地點表之日期供餐。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服務企劃書一式10份。 2.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整。 【其他】 1.本公告登載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小組之評審方式詳評審需知,評審後依評比序位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進行議約。 2.第一次公告如未能達到3家以上,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每個便當100元整。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1.15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1.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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