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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百分之三十之權利(增購金額606,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新臺幣6,000元整,第二項新臺幣50,000元整,第三項新臺幣30,000元整,第四項新臺幣5,000元整,第五項新臺幣6,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總收文
履約期限
每項次皆自決標次日起至109年7月15日內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及代碼:C802080環境用藥製造業、F107080環境用藥批發業或F207080環境用藥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
環境用藥許可證明文件(兩者需至少符合一項,並於資格審查時提送備查)。
A.製造業者:須領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工廠登記證。
B.販賣業者(經銷商):
(A)具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
(B)具環境用藥許可證或原廠授權委託書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影本。
2.規格證明文件:投標環境用藥之標示核定本,需符合招標文件「規格及補充說明」第一、二、三、五、六點。
3.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
第一項: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新臺幣12,000元整。
第二項:合成除蟲菊殺蟲劑(液、乳劑):新臺幣100,000元整。
第三項:化學性殺蟲劑:新臺幣66,000元整。
第四項:合成除蟲菊超低容量殺蟲劑:新臺幣10,000元整。
第五項:殺蚊幼蟲劑:新臺幣12,000元整。
【底價】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各項次底價為:
第一項: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每公升新臺幣290元整。
第二項:合成除蟲菊殺蟲劑(液、乳劑):每公升新臺幣800元整。
第三項:化學性殺蟲劑:每公升新臺幣750元整。
第四項:合成除蟲菊超低容量殺蟲劑:每公升新臺幣644元整。
第五項:殺蚊幼蟲劑:每0.5公斤新臺幣3,000元整。
【履約地點】本局內湖焚化廠倉庫(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其他】
1.標的名稱及預計採購總量及金額詳如下
第一項:合成除蟲菊殺蟲油劑:358公升,新臺幣125,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30%(新臺幣37,500元)之權利。
第二項:合成除蟲菊殺蟲劑(液、乳劑):1,183公升,新臺幣1,005,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30%(新臺幣301,500元)之權利。
第三項:化學性殺蟲劑:777公升,新臺幣660,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30%(新臺幣198,000元)之權利。
第四項:合成除蟲菊超低容量殺蟲劑:162公升,新臺幣110,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30%(新臺幣33,000元)之權利。
第五項:殺蚊幼蟲劑:37罐(500g/罐),新臺幣120,000元,另保留未來增購30%(新臺幣36,000元)之權利。
本案公告為預估數量,實際採購數量為執行契約上限金額除以決標單價。
(各項次實際採購數量=各項次執行契約上限金額/各項次決標單價;小數點後換算結果未滿1公升(罐)者以1公升(罐)計。)
2.
(1)各投標廠商投標及得標項次數量不限,惟每項次決標廠商家數為1家。
(2)每項次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即預算金額。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2.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2.2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1、傳真:02-2759799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