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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市政大樓2樓西北區N214會議室【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2樓會議室專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函修頒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新臺幣209萬3,0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切結書1(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整。
【履約地點】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之7。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9.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9.16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6.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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