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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於108年8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之間將採購標的一次交清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萬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押標金繳納憑據、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誠信治理承諾書。
3.規格文件:原廠之目錄或試驗報告等標示有相關規格之文件,機關所列規格部分應標記,若為國外文件加附繁體中文規格說明。
4.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履約地點】:本局水質病媒管制科。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8.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8.1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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