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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修頒之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任一資格即可):
(1-1)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1-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須含環境保護或能源技術服務相關事項。
(1-3)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1-4)其他業類: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証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含有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或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審查表。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乙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5萬元整,無保固金。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7.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7.1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預算中央政府補助款未核定前,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所需預算金額,於決標前如未獲中央政府核定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後致預算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時,依投標須知第59條規定辦理。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1,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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