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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3個月之空氣品質監測電腦連線系統維運< 詳經費分析表>總計新臺幣24.9萬元,每月所需經費預估新臺幣8.3萬元,實際以決標金額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具有電腦或資訊或電子周邊設備及其軟體之研發、設計、維護買賣等相關業務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8萬元整。
【履約期限】108年1月1日或決標日次月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08年12月31日止。(惟合約期滿,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延長合約期限,最長3個月)。
【公告委員名單】委員楊之遠教授、委員凌永健教授、委員蕭慧娟(公職)、委員陳俊成教授、委員章裕民教授、委員楊維修(公職)、委員唐振雄(公職)。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11.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7.11.1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服務建議書15份。
6.預定決標日約於108年1月2日。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餘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1、傳真:02-2759799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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