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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增購金額為新臺幣108,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或決標次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載有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等,具有電腦或資訊或電子周邊設備及其軟體之研發、設計、維護買賣等相關業務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
【履約地點】本局環檢中心
【其他】
1.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2.履約期限:自自107年1月1日或決標次月1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07年12月31日止(惟合約期滿,甲方得視需要通知乙方延長合約期限,最長3個月)。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以每月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12/2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1/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9.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10.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41萬9580元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3,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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