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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0,000元整。
【履約地點】本市鄭州路臨50號(底)3號水門堤外停車場(萬華區清潔隊停車場)與臺北市鄭州路臨50號(堤內直屬清潔隊)兩地遷移及本市轄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為54萬6,000元整(3年),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其他】
1.本案標案名稱為:「移置本市鄭州路底3號水門堤外停車場之貨櫃屋或指定事項所需緊急租用車輛、機具支援等設施」。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單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7.14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7.1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8.現地勘查時間:現場開放勘查時間為招標公告期間,勘查時請自備所需工具,投標廠商欲勘查現場時(現場3號水門高度4公尺,寬度6公尺、僅供參考),請電洽本局環清科承辦人楊翔晴(02)2728-7269。
9.本採購案為106、107及108叁個年度預算,107及108年度預算須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才執行,另執行移置作業時應符合標的作業場所環境之作業車輛或機具。
10.本採購案採單價決標,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移入、移出計2次,預估每年7次,3年合計21次)。
1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54萬6,000元整(3年),契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契約另有約定,從其約定)。
12.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13.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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