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73,7216
電子郵件信箱
la-claire@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擴充權利、擴充金額為798,600元,擴充期間為1年。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費率)不予調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為: 國內登記有案之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金屬業(CA01)、金屬製品製造業(CA02)、營造業(E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E801)、及其他未分類業(ZZ99)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3.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4.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
【履約地點】:本局指定地點
【履約期限】: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798,600元整,契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萬9,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每批決算金額3%
【其他】
1.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2.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3.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且低於各有效標廠商總標價平均值之百分之八十者,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
4.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6.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5.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5.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9.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10.本案因原訂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及代碼有誤,經修正後延長等標期,修正文件為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