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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C801120人造纖維製造業、C302010織布業、C303010不織布業、CZ99990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F199990其他批發業、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101110紡織顧問業、J601010 藝文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及更正部分】增加營業項目代碼和營業項目,詳如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附其他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押標金繳納憑據、聲明書。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
【其他】
1.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非本局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獨立空間堆放),惟地點應為與本局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分送本局指定單位後解除。。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
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2.15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2.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23,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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