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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4臺,約1,468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3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9月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訂頒之財物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1.載有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機械安裝業(E604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國際貿易業(F4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租賃業(JE01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之營業項目。
■國外廠商:同國內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國內廠商:1.載有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機械安裝業(E604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國際貿易業(F4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租賃業(JE01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之營業項目。
2.服務企劃書1式15份。
■國外廠商:同國內廠商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9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87萬元整。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有利標(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預定決標日106年3月24日。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2.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2.2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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