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claire@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其他工程業登記證
(3)E103011 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聲明書。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其他】
1.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2.現地勘查時間:現場開放勘查時間為招標公告期間,勘查時請自備充足照明設備及測量工具,投標廠商欲勘查現場時,請電洽本局資源回收隊承辦人吳昆燐(02)2791-9622。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捌萬元整(80,000);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25,000)。
5.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且施工期間不得影響場區回收物進、出場作業)。
6.履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151號(本局資源回收隊木柵回收場區)。
7.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8.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7.1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7.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1.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