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機關截至114年12月31日契約期限屆滿後,如有公開招標上作業之需求或其它原因,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限至機關新契約開始時止,最多2個月,廠商不得拒絕及要求增加費用。延長履約期間機關得隨時以書面指定日期,通知廠商終止契約。
2、 本採購案增購金額14萬4,556元,增購數量預計2個月,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履約期限
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資格摘要:營業項目中含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並檢具證明文件均可參加投標,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和最近一期無退票紀錄,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基本資格:國內廠商:營業項目中含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並檢具證明文件均可參加投標。
3.如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者,請提供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為清潔服務(辦公大樓清潔)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投標廠商檢附之信用資料為「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額機構出具之票據 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文件」。
3.本案履約期限: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合約期滿後,機關如有公開招標上之需求或其它原因,得要求廠商依本合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合約期間至機關新合約開始時止,最多2個月。清潔工作業務範圍:大隊現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5樓)(樓層面積共1204坪)(詳清潔整理作業說明書)。
4.得標廠商如僱用本機關原使用之清潔人員,並指派繼續在本機關提供勞務而未中斷年資時,得標廠商應溯自該派遣勞工在機關提供勞務之第一日,併計其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以保障其休假權益。惟為維護機關使用區域之清潔,得標廠商應另派代理之清潔人員至少2人(1人全天、1人半天)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上班時間內駐守本大隊負責從事清潔工作。
5.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反則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