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ep-u011300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47號4樓本大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030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招標文件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具商業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成衣製品零件批發、零售買賣、製造進口項目或其相關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營業項目代碼為C306010、F104110、F204110、F204010、F204020)。
(2)企劃書一式10份。
(3)國內廠商: 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
(2)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樣品及企劃書(或建議書1式10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無效標,內容至少包括制服簡介說明及詳細價目(詳列報價內容等),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資格審查後由本大隊另行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審,擇符合需要之序位依序議價。
(3)具商業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4)最近一年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5)樣品包括: 深色短袖混紡襯衫1件、深色長袖混紡襯衫1件、飛行外套1件。
混紡襯衫:短、長袖混紡休閒襯衫皆具耐髒、彈性、不易皺、舒適兼筆挺度、吸濕排汗、透氣等材質,以符合人員執行稽查勤務之需求。點綴及顏色如袖口、領口、領邊等皆由廠商自行選擇搭配設計,外觀需具有專業及朝氣形象,由評審委員評選。
飛行外套:具耐穿、防風、舒適及質感等功能。樣式為短版簡約,顏色由廠商自行選擇搭配設計,符合實用度、美觀度及專業形象。
(6)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
(7)招標文件規定資格文件影本、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等,得將相關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樣品及企劃書另外裝箱併同投標。
(8)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辦理採購。復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於機關首長核准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