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111151F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可程式邏輯控制器升級整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貫鼎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390,000
底價金額
$ 1,310,000
決標折數
99.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第一組錢煇曉及第三組張瀞文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1、108
機關代碼 3.79.15.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人 第一組錢煇曉及第三組張瀞文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1、108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fu-chienh@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9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萬9,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1年12月15日(含)以前安裝測試完畢,符合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4、Allen-Bradley原廠授權的系統整合商證明文件。(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需為110年(含)之後)。 5、需原廠出具有AB PLC-5升級能力證明及具有國內AB PLC-5系列升級更新為AB ControlLogix系列承做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4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一組 錢煇曉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71,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二)開標方式: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分段投標分段開標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3萬9,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萬1,000元整。 (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其它必要事項: 1.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2.餘詳投標須知。 3.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4.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即日起,請戴口罩方可進入本廠,並配合本廠相關防疫措施(登記、消毒、量體溫),爰請廠商預留進出廠時間,以免延誤投標、開標時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第一組錢煇曉及第三組張瀞文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1、108
機關代碼
3.79.15.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人
第一組錢煇曉及第三組張瀞文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1、108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fu-chienh@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9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萬9,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1年12月15日(含)以前安裝測試完畢,符合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4、Allen-Bradley原廠授權的系統整合商證明文件。(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需為110年(含)之後)。 5、需原廠出具有AB PLC-5升級能力證明及具有國內AB PLC-5系列升級更新為AB ControlLogix系列承做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4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一組 錢煇曉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71,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二)開標方式: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分段投標分段開標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3萬9,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萬1,000元整。 (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其它必要事項: 1.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2.餘詳投標須知。 3.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4.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即日起,請戴口罩方可進入本廠,並配合本廠相關防疫措施(登記、消毒、量體溫),爰請廠商預留進出廠時間,以免延誤投標、開標時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8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