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1、108
電子郵件信箱
fu-Chiang228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第三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含安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E604010機械安裝業及E599010配管工程業。
2、廠商需具有國內一般廢棄物大型焚化廠風管或風機整修、更新承作能力證明,且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9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9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一組 蔣利和 :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 471,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1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2萬3,000元整。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餘詳投標須知。
7.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即日起,請戴口罩方可進入本廠,並配合本廠相關防疫措施(登記、消毒、量體溫),爰請廠商預留進出廠時間,以免延誤投標、開標時程。
8.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400萬元整。
9.廠商於投標前應至現場實地勘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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